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,各单位、部门:
为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,年初,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,明确了各自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负的责任。按照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》(院发[2008]1号)以及《合肥师范学院两级管理实施办法》、《系部目标考核实施办法》和《机关各部门目标考核实施办法》(院行〔2011〕13号)的要求,现就做好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年终总结通知如下:
一、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、各单位领导班子总结要认真对照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》中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,全面客观地反映本单位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、党风廉政规章制度是否健全、党风廉政教育开展情况、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等。
二、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、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总结要认真对照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》中应承担的领导责任,结合学校及本部门实际,客观真实反映本人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情况。
三、按照学校2013年度单位考核工作时间的安排,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个人总结(领导班子总结加盖公章)请务必于2013年12月25日前报送校纪委办公室。
特此通知。
中共合肥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
2013年12月3日